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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保卫处】关于开展学院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12-19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院属各处室、院属各教学分院:
为做好2016年学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准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请各处室、各教学分院认真做好 2016年学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(详见附件)。
二、请各处室、各教学分院认真梳理总结2016年综治工作,对2017年综治工作提出初步打算,并形成书面材料。工作总结要突出重点、凸显亮点,并尽可能数字化、具体化。书面材料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,报送至院综治办(同时发送电子稿)。联系人:杨峰;联系电话:0798-8448110;邮箱: 93888381@qq.com
三、考核分组情况:
1、行政管理组(9个):党办、院办(含居委会)、组织人事处、宣传统战处、监察审计处、财务处、工会、教务处(含现代信息管理中心)、教育督导室(高校研究室)。
2、教学学生管理组(7个):学工处、陶瓷艺术学院、设计艺术学院、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、数字艺术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本科教育办公室。
3、服务管理组(9个):后勤管理处、招生就业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校企合作办、科研处、团委、图书馆、实验实训中心、研发中心(含技能培训中心)。
四、相关迎检准备材料参考目录
1.本部门基本情况(见表1)。
2.综治组织建设情况(包括本部门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花名册、专兼职综治维稳干部花名册)(花名册样式见表2)。
3.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;综治(平安建设)宣传工作总结。
4.综治工作开展情况(半年及全年综治工作总结、综治责任人绩效档案表等)。
5.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(见表3);每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。
6.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(见表4),每个月5日前报送。
7.治安重点地区、场所、部位排查整治情况(包括台账及工作情况报告)(见表5),每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。
8. 综治责任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(表6)。
9.本部门认为有必要报送的其他情况。
院综治办
2016-1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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