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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09年学生资助工作评定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-10-30 08:30:5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各系、班级:
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赣府发{2007]20号、赣财教{2007]95号、赣财教{2007]97号及赣财教{2007]98号的精神,结合学院奖、助学金评审办法,现将我院2009年资助工作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、程序化,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邱传室 副组长:陈华龙
成 员:李雄德、冯四东、齐建华、曹小东、李文跃、吴天麟、罗亨江、金小军
下设工作小组:负责学生资助各项具体工作
组 长:李雄德 副组长:金小军
成 员:陈庆文、汪有明、李辉星、程卫桃、严钦波
二、评比条件、程序和办法
1、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《1manbetx2.0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执行;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《1manbetx2.0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执行;
3、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按照《1manbetx2.0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》执行。
4、学院助学金评比办法按照《1manbetx2.0 困难学生资助和学杂费减免办法》执行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国家奖学金、各系于10月27日前将本系初评名单及相关表格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10月28日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。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各系于11月5日前将本系初评名单及相关表格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11月9日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。
3、学院助学金各系于11月6日前将本系初评名单及相关表格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11月9日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。
四、名额分配
类别
艺术设计系
数字艺术系
材料工程系
工商管理系
总计
国家奖学金8000元/人
1人
1人
1人
1人
4人
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/人
65人
27人
31人
25人
148人
一等3000元/人
117人
47人
61人
44人
269人
二等2000元/人
234人
93人
122人
88人
537人
三等1000元/人
117人
47人
61人
44人
269人
五、要求
1、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同一学年内,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2、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享受学校困难补助。
3、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学生工作网下载相应的申请表,并在规定时间向学院申报,提供相关审批材料,否则视为个人弃权。
4、各系部所有上报材料的规定时间分别以纸制材料(A4纸张)及电子文档材料(WORD格式)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六、其他
1、此评定通知已在学院学生工作网、班级、学生宿舍等处进行宣传、张贴、希望各班级、同学予以关注、并认真按照要求进行评比,真正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对于在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班级或个人可随时通过举报电话、举报箱、电子信箱等形式向学院资助中心、系部举报。
2、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举报信箱:jxtcgymyzzzx@163.com
举报电话:
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电话:0798-8411982
艺术设计系: 8440316 申 军: 13767925677 童玲:15079807801
数字艺术系: 8416670 徐赛菊:13979808853
材料工程系: 8418850 周 娜: 13767826580
工商管理系: 8416972 王 颖:13879883290
注:同时在新区学工处宿管会办公室,每晚7:30-9:30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咨询处,接待同学对资助工作的咨询。
1manbetx2.0
资助管理中心
2009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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